申报条件:
(一)“领航人才”学术研修津贴项目:
(1)南山“领航人才”参加学术研修期间必须是在任期内;
(2)获邀参加的需是代表本学科领域较高学术水平,按一定时间间隔规范化、系列化召开的国际会议,以及由国家级学术机构面向全国召开的专业学术会议;
(3)“领航人才”应在学术研修活动结束后1年内提交学术研修津贴申请材料;
(二)创业人才生活补贴项目:
(1)申请人创办的企业属战略性新兴产业(节能环保产业,生物产业,新能源产业,互联网产业,新材料产业,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)和未来产业(生命健康产业,机器人产业,海洋产业,航空航天产业,智能装备产业,可穿戴设备产业),在南山区注册且实际经营场所位于南山区;
(2)企业注册时间在3年内,拥有至少一项发明专利授权;
(3)申请人实际入股资本达到30万元(验资报告、银行凭证);
(4)企业连续6个月人员规模达到5人以上;
(5)满足上述条件时申请人可连续申请最长3年资助。
(三)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实训基地项目:
(1)实训学生需与实训基地签订《人才实训协议》;
(2)实训基地根据不同实习生的层次补贴标准需每月按时发放实训补贴;
(3)实训学生实习结束后,实训基地才可向区人力资源局申请实训补贴。每次申报不少于5人,一年可多次申报。每位实训学生只能享受一次实训补贴,对每位学生的资助期限为3-6个月;
(4)实训基地企业上年度在南山纳税总额超1亿的,当年度实训补贴资助额最高100万元;实训基地企业上年度在南山纳税总额1亿(含)以下的,当年度实训补贴资助额最高50万元。相关联的实训基地企业(含全资和控股股权关系)当年度合计资助额最高300万元。
(四)人才素质提升工程项目:
(1)申请单位须为南山区支柱产业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“四上”在库企业;
(2)申报资助项目须为已完成的人才培养项目。
(五)博士后设站单位项目资助:
(1)注册在南山区的企事业单位或机构;
(2)符合国家规定的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的基本条件,有能力并按计划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;
(3)截止申报之日起近一年购置用于科研工作的仪器设备、实验耗材、软件资料等价值不少于受资助金额;
(4)至少有一名博士后在站(创新实践基地)从事科研工作半年以上。
项目收益:
(一)“领航人才”学术研修津贴项目:举办地在亚洲以外,津贴1万元;举办地在亚洲(不含国内),津贴5000元;举办地在中国(含港澳台),津贴3000元。每人每年可申请研修津贴不超过1次。
(二)创业人才生活补贴项目:每人每年最高2万元最长3年期的生活补贴;
(三)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实训基地项目:按实训学生的层次和实训期限对实训基地给予经费资助,资助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500元,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,本科生每人每月1500元。最长资助期限为6个月。
(四)人才素质提升工程项目: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一次性给予所支出经费的50%且总额不超过10万元的资助,对每企业的年度最高资助额为20万元。
(五)博士后设站单位项目资助:一次性给予市级设站资助经费50%的配套资助。
申报时间:
2019年9月9日开始至2019年10月18日18:00(网上申报)